研发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一般先计入"研发支出"科目;费用化的转入管理费用.
新会计准则规定:
研发费用有两种处理方法:
一种是费用化处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费记入当期管理费用;
一种是资本化,即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费记入相关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研发费用管理费用的相关问题】:
研发费用应该怎么做账?
答:研发费用做账如下:
如果是费用花的支出,月末转入管理费用.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如果是资本化的支出,等项目完成后转入无形资产,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怎么申报
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 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规范2017年研发费加计扣除规范的文件有三:财税〔2015〕119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文件、税总函〔2016〕685号文件。按照三文件要求,2017年起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只需要按照税务局的要求申报,并做好加计扣除项目资料备案工作即可。
研发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吗?研发费用一般先计入"研发支出"科目,费用化的转入管理费用.如果是费用花的支出,月末转入管理费用.如果是资本化的支出,等项目完成后转入无形资产,分录为:借记无形资产,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