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一名来自广西南宁的法律工作者,专注于“破终本”案件,解决“执行难”问题。
不少人在申请强制执行后心里暗暗着急,执行要多久才能回款?在递交完强制执行申请书后,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后要多久可以回款?这个一般要看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在经过一系列的强制执行措施一般会得到两种结果:一个是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另一个是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执行。
针对第一种情况,法院会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等。这些流程走一遍下来一般不到六个月就能执行回款,如果着急的话可以跟法官沟通积极跟进。还有就是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法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针对第二种情况,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以执行,那么执行回款的时间就很难讲了,因为光查找财产都可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找多久都是有可能的。
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能有很多情况,比如被执行人因经营失败等原因导致执行不能、部分执行案件虽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涉及多重因素而无法立即执行以及有的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隐匿财产、隐匿行踪等,法院穷尽现有执行查控手段仍无法查找到财产。执行不能那就真的是还钱确实有困难,而不是被执行人不想还,这个时候使用再多强制措施都是没有用的。还有就是现实中很多被执行人在执行钱就已经想方设法把财产转移了,规避执行。这个时候你想要把钱拿回来就要下很大功夫的。
不管怎么样,申请执行人都要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有那种“他人欠钱可能不还”的意识,提前防范风险,防止后期不仅事情闹得难看,而且劳心劳力甚至“卑微”了也拿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