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销售给融资租赁公司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颁布对于规范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具有重要意义,随着金融租赁业务的不断发展,租赁业务品种也逐步出现多样化。但是,从承租人会计处理的角度看,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最终可归结为为直接融资租赁型和售后租回型两种基本处理方式,以下对这两种方式的会计处理进行详细阐述。
1、提出租赁申请,出租人受理后,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按设备价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等之和与应付租赁款的现值(折现率顺序依次为:内含利率、合同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较低者作为资产入帐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按应付未付租息等,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2、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总资产额的比例≤30%,可按应付租金总额确认资产帐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3、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一般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标的物20—30%作为租赁保证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保证金用于支付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4、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租金中所含租息部分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取得租赁标的物所有权:
5、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折旧,资产帐面净值与资产实际价值应大体一致,承租人不需要调帐,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同时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转为“自有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案例: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医疗设备制造企业。现在与一家县人民医院谈妥并签署一台医疗设备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3年,租金总额1080万元,医院每月支付30万元(含税),甲公司每月收到租金后开具租赁发票。医院如按约支付租金,租赁期满设备免费赠送给医院。
资料:该设备现销价格850万元,是甲公司生产制造并用于对外出售的,成本450万元(不含税)。
租赁业务发生时:
借:长期应收款 108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726.50万元(850/1.17)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56.92万元(1080*17%/1.17)
未实现融资收益 196.58万元
2.每期收取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30万元
贷:长期应收款 30万元
同时,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4.36万元(30*17%/1.1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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