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记入什么会计科目
按规定,企业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应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缴的土地使用税;借方反映企业已经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余额在贷方,表示应缴而未缴的土地使用税。
每月末,企业应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企业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期限,按照纳税申报表确定的应纳税额,如期足额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滞纳金该入什么会计科目及怎么做分录?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小编认为,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会计科目核算。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滞纳金属于违规行为,不存在计提
如果是补交补交上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则这样做:
(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2)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3)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城镇土地使用税记入什么会计科目?以上的几点思考是企业财务人员的一些经验之谈,当然有些会计不一定工会按部就班的处理,有些灵活的处理模式,但也需要在熟悉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