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活得久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的申请后,随即法院对其申请作出裁决,裁定一丑区法院对其与长得丑的名誉侵权纠纷案有管辖权。对此活得久表示不服,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171条之规定,于裁定送达后的10日内向上级法院——丑市中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的上诉,下面是其管辖权异议的上诉状:
附:
《民事诉讼法》第157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171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