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处理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事业单位处理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报废分录: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收回残值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等(因为有的事业单位这部分处置收入是要上交的)

或如不要上交,可以入“其他收入”,

或“专用基金—修购基金”(适用于变价收入可自用于以后购建固定资产)

具体情况看你所在地区或单位类型对固定资产的处置要求,可以查阅你单位相关文件来决定。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特点:

1、可长期使用并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属于非流动资产;

2、成本一次列入当期支出不再分期计提折旧。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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