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承兑汇票背书转让会计分录
1、收到汇票,给对方开收据,收据中标明汇票金额、汇票号码。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帐款等往来科目。
2、付出汇票时,也要接受方开收据,然后将汇票复 ,印,收据及汇票复印件入帐。
借:应付帐款–供应商。
贷:应收票据。
一、承兑汇票贴现:
是指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二、承兑汇票贴现具备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与出票人或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4、非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
5、满足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6、
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如何记账
承兑汇票背书转让记账方式:
1、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票据”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2、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或“短期借款”科目。
3、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4、商业汇票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收到承兑汇票背书转让会计分录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在这里小编提醒广大财务人员在进行转让时,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银行承兑换漂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