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未取得土地证的开发支出可以进成本么?

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未取得土地证的开发支出可以进成本么?

土地成本,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及土地开发费,应与建筑费提取折旧费,而不能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摊入管理费用。这样,在土地使用到期时,产权人才能够重新购置同等效用的房地产进行再生产。

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未利用土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有效途径。一是土地利用范围的扩大,一是土地利用深度的开发。

土地成本一般包含:

1、土地出让金(即土地出让合同上的出让金额)

2、契税(3%)

3、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有的有,有的没有)

4、其他税费及手续费

5、配套费用(大配套)

6、交易费(土地招拍挂时产生的交易费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解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未取得土地证的开发支出可以进成本么,相信大家看完已经知道了,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直接在窗口与经验丰富的会计实务大全网老会计们交流。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未取得土地证的开发支出可以进成本么?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未取得土地证的开发支出可以进成本么?中涉及到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如何填写,会计人员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等。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