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协议。
1、乙方向甲方承租办公室三间,年租金3600元,保证金500元。
2、租赁时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3、乙方租用后,水电费等其它费用必须按有关规定交纳,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甲方有权切断供给,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水费按3.50元/立方米,电费按1.10元/度计收)。
4、甲方的房屋场地,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损坏。如需变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对房屋设施进行改造维修等一切费用自理,承租期结束,乙方对不动产部分应无偿交给甲方。
5、乙方租赁的房屋必须合法经营,加强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准用于生产储存易爆易燃、有*有害物品,否则造成任何后果,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破产及出租房屋资产改造、拆迁、变现等原因或乙方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合同时,均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告之对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承担任何补偿,双方均应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7、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租,但必须一次性交清下年度租金,否则甲方将收回出租权,乙方如不再续租,必须保持房屋场地及内部设施完好,并经甲方验收后方可退还保证金,凡有损坏部分,乙方必须按原值赔偿。
8、乙方逾期不搬离承租房屋的,甲方可没收履约的保证金,并按每天双倍租金标准收取承租房屋使用费,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水电供应。
9、乙方不得将承租房屋转让或转借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字之日即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