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违反了什么法律(关于阴阳合同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

4月24日,贾乃亮被爆偷税漏税,虽然工作室紧急回应是假消息,但是“阴阳合同”四个字再一次浮现在广大网民的眼前。

前有“某冰阴阳合同逃税730万,其他少缴2.34亿,其中偷税1.34亿”;后有某爽隐匿天价片酬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2652万元,累计追缴税款和罚款及滞纳金2.99亿元。

第一次听到阴阳合同的字眼,可能还是范冰冰或郑爽事件,那究竟什么是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2018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案件事实已经查清。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2021年4月,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北京市广电局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8月27日,上海市税务局对外披露了郑爽偷逃税案件查处决定,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

2018年6月27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阴阳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逃避国家税收。

实践中,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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