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条件
1、只有具有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团体才可在我国提出商标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符合上述条件,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时,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2001年11月1日起,我国商标局开始受理自然人注册商标申请,但自2007年2月28日起,商标局已经不受理纯粹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注册商标申请,中国境内的自然人申请商标的,必须执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 、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在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这样可以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正当扩大,也有利于审查人员的核准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3、商标申请日的确定:
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日期的最小单位为‘日’)。
4、商标申请注册的方式:
通过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商标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纸件方式向商标局提交申请,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申请网上报送申请的,可以向商标局领取数字证书进行网络申报。以纸件方式申报的,商标申请日为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以网络方式申报的,以网络申报日为申请日。
商标注册申请的时间周期预计自2011年起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周期可能会缩短为1年半左右。目前的申请周期现状如下所示:
1. 约需1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 约需6个月完成形式审查。目前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人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后先发出《受理通知书》,而后再进行形式审查。因此收到《受理通知书》不代表该商标注册申请一定会被商标局受理,只有在约6个月左右时间没有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才能证明该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正式受理。
3. 约需12个月左右进入实质审查程序,按照不同类别和审查进度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按照顺序分发给具体审查员,开始实质审查;
4. 约需24个月~30个月年实质审查结束,初步审定核准的预排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时间和公告期号;初步审定驳回的安排打印发给“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驳回通知书”。
5. 初步审定核准的商标在实质审查结束后约3个月在《商标公告》上刊发《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三个月。
6. 初步审定公告期后三个月,没有任何人对该商标提出异议的(若被提异议的则该商标自动进入异议程序),在《商标公告》上刊发《商标核准注册公告》,公告次日起,商标注册成功。
7. 注册公告后约1~2月颁发《商标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