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个月亏损申请零申报

   连续三个月亏损申请零申报

  一般情况下,企业纳税人三个月零申报或负申报,会被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在第3月申报后,在稽查系统中列为当期“纳税非正常户”,可能会公告,属重点稽查范围;视当时“纳税非正常户”数量及购票数量、频率、相关纳税情况分析后,会随机稽查;

  一般纳税人如果一直零申报后果有如下可能:

  1、如果只有一次两次,没有太大影响,可能看不出来。

  2、如果超过三个月,会进入税局的重点观察对象,会被查账。

  3、如果一直零申报,且查账有问题,税务局会取消公司的一般纳税人纳税资格,并认为公司是非正常户,公司的专管员也会直接取消您公司的纳税资格。

4、具体根据地区不同会有差异,但大致相同。

  扩展资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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