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开除员工的规定有哪些(劳动法辞退补偿新规定)

一、法律约束

对于职场人士而言,用得最多的就是《劳动法》。

《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可以看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有4种情形:(部分)丧失劳动力、医疗期、三期女工、其他情形。

注意第四点,其他法律规定,这里涉及的特别广,可以说是涵盖了所有的法律法规。但是用得最多的一般是《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同样包含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与《劳动法》相比,多了2条:一是疑似职业病且在观察期,二是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离法定退休不足5年的。

50岁以上,如果是女性工人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不存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这里主要对应的女干部以及55岁以上男性。

总结:对于50岁以上的劳动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指的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情况。

二、知识拓展

关于单位与职工离职情形一般分为以下几类:

1、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一致的原则是解除劳动合同最常见的一种。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赔偿方面同样是协商一致,具体金额可以是负数、零、正数,金额的多少还是“协商一致”!(一般个人提出没有补偿、单位提出应该给予补偿)

2、员工提前通知辞职(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可以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三个月解除劳动合同。

此时一般以书面形式送达,至于单位批不批准都没有用,只要提前一个月(或3天)即可!

由于是个人主动提前通知提出辞职,因此一般不存在任何经济补偿。

3、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当单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规定一般涉及6条内容。职工遇见最多的一般是两种情况:一是没有足额按时支付薪资报酬,二是没有缴纳社保——这一点是最常见的!但是职工为了工作往往选择隐忍!

由于是单位过错,导致员工离职,此时单位需要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N个月工资,N一般没有上限,除非个人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的3倍,N才设置最大为12。

4、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如果由于职工原因,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涉及6点。

试用期涉及最多的是“(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不在试用期涉及最多的一般是“(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与“(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由于是职工原因导致,因此没有经济赔偿金!

5、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这里的单方面解除指的是员工没有一点错误,但是单位就是铁了心想解除员工!

由于是单位原因导致,因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6、单位单方面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这一条其实是前文说的法律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比如三期女工,法律规定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两个选择:一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二是获取经济赔偿金。

经济赔偿金额度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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