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相继公开了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备受关注的税收领域,增值税法和关税法成为今年立法重点,而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和房地产税立法均未涉及。
6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开了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今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税法草案。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消费税法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
稍早,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开的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显示,今年8月份二次审议增值税法,初次审议关税法等税收法律。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今年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多部重要税收法律将在今年审议或预备审议,体现了本届人大高度重视税收立法。今年税收立法重点在增值税法二审和关税法一审,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立法最快有望在今年获通过。考虑到今年经济社会形势,稳字当头,立法计划未提个税法修订和房地产税法,这意味着今年应该不会推进个税改革和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增值税、关税立法是重头戏
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近些年中国加快税收立法进程,目前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完成立法任务,剩下的增值税、关税、房地产税等因成为税收立法中“难啃的骨头”。其中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法在去年底首次提请了人大审议,而按照立法工作计划,今年8月将进行二审。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告诉第一财经,增值税法一审稿主要按照税制平移原则,基本延续了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在应税行为的界定、征税范围的概括、视同销售的理解、混合销售的归纳、计税期限的简化等做了优化性规定,在征求意见后可能会在个别条款和表述上去做一些必要的调整。增值税立法最快可能在今年获得通过。
施正文表示,增值税是税收立法的重头戏,因为它是第一大税种,涉及经济生活方方面面,社会非常关注。增值税立法,对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等意义重大。
去年底增值税法草案公开对外征求意见后,今年4月全国人大共收到了400多条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对这些意见归纳后,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完善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二是,进一步优化税率结构;三是,规范立法授权,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定;四是,与当前增值税政策规定做好衔接。
施正文表示,总体来看,增值税立法遵循了税制平移,保持政策连续稳定,立法条件成熟,基本能达成共识,预计最快今年能获得通过。当然,目前增值税立法中也存在一些争议,有些法律本身可以进一步完善,有些则需要留待以后改革后逐步完善。
“比如,在优化税率结构方面,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是一个大方向,但这次立法并不会完成这一改革,税率会维持现状。因为今年疫情后经济复苏仍面临不少挑战,而调整增值税税率牵扯面很大,当前应稳字当头,所以不会简并税率,但是未来一个改革方向。”施正文说。
另外,他表示,目前增值税法中的一些授权条文规定过多过泛,应进行适当的限制和规范。
施正文认为,随着增值税立法快速推进,正在起草的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也会加快修改完善,明确法律中相关政策细节,为未来增值税法实施提供保障。
财政部数据显示,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2021年全国增值税收入61982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36%。2022年受大规模留抵退税影响,增值税收入出现明显下滑,而随着这一因素减小,今年增值税收入出现恢复性增长。今年前4个月额,国内增值税27923亿元,同比增长58%。
关税法也是今年税收立法的一大重点。尽管关税收入规模(去年2860亿元)明显小于增值税,但由于关税作为国家调节进出口贸易重要税种,在全球贸易摩擦当下立法也变得备受关注。
施正文表示,关税立法其实改革内容并不多,在前些年贸易摩擦等背景下,立法更加审慎。另外,关税立法涉及多个部门间协调,以及与海关法之间协调、全国人大与国务院关税权限划分等问题。为了发挥关税灵活调整特殊功能,预计未来关税法会赋予国务院在关税税则等中相当大调整权限,而这也是国际惯例。
除了上述两部进入审议中的税收法律,消费税法草案和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作为预备审议项目。施正文认为,预备审议一般进入审议的可能性小,预计今年这两部税法不大可能上会审议。
但消费税立法等相关工作仍在推进。比如今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刘修文率调研组到辽宁和浙江,就消费税立法与改革等开展专题调研。
王桦宇表示,税收征管法的修改,主要涉及到国内外经济形势、相关条款重大调整对实际征管的影响、智慧税务建设进度等背景性因素,疫情以来一直暂缓至今,但考虑到现代化税收制度必然包括现代化的税收征管制度,征管法修改仍然会择机推进修法进程,征管法修改的大方向是充分保障纳税人权利,适度约束税务机关权力,提高税务征管和服务绩效,适应智慧税务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和国际税收征管的先进经验,这个大方向不会变。
个税、房地产税改革今年不会有
个税和房地产税是备受市场关注的税种。其中官方已经明确了个税要进一步改革。
今年的中央与地方预算报告在谈及今年财政改革工作重点时,明确表示研究优化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此前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这意味着中国将要进行新一轮个税改革。在共同富裕目标下,中国需要充分发挥个税收入分配调节效应,因此需要逐步扩大综合所得范围,而哪些收入类别纳入是下一步研究的重点。另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2019年引入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扣除方式也可以进一步完善,更好体现量能负担原则。
按照税收法定原则,上述个税改革推进需要修订个税法。而今年个税法并未列入人大审议项目。
施正文表示,这意味着今年不大会推出个税改革。今年是疫后第一年,经济还在恢复中,而个税改革涉及很多自然人纳税人,影响大,所以今年主要是加强研究。
“目前个税法虽然也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但极其紧迫的必要性并不明显,近期主要还是进一步加强个税的征管力度。”王桦宇说。
在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方面,该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组织起草,但由于房地产市场全国差异很大,实际情况十分复杂,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需要循序渐进、稳妥推进。其实除了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中明确提及房地产税法作为预备项目外,近年相关立法工作计划均未提及房地产税。
施正文表示,目前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依然较大,而房地产税立法或试点无疑会对房价有影响,因此在当前情况下,今年不会开展房地产税试点。从长远来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房地产税试点和立法依然会稳妥推进,它有利于引导住房合理消费,支持“房住不炒”,并推进地方税体系构建,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等。
王桦宇表示,房地产税立法的时机把握与经济大环境和市场预期紧密相关,目前房地产市场发展处于较冷趋缓的阶段,目前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或试点工作的短时间紧迫性亦不明显,但从中长期看,仍然会保持适时加快推进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