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销的法人资格:
1、清算动作进行前公司仍具有法人资格,其义务能力和行为能力都没有发生变化;
2、开始清算动作后,公司便进入特殊阶段,其义务能力和行为能力均减小,受到相应限制。不过清算期间,公司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参加民事诉讼;
3、清算完成后,公司法人资格能力进一步缩小。只剩下些许义务,比如偿还债务;
4、清算之后,公司正式进入注销程序,一般来说,注销的整个过程需2个月左右。注销完成后,公司法人资格彻底消灭。
二、公司注销所需的注销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备注: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办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三、公司注销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包括: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做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确认的清算报告、股东会确认申请注销公司的决议;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账户注销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主营业务:
1、工商业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公司地址等;
2、执照收转:北京公司执照收购转让(停批公司执照转让);
3、核名业务:工商总局核名、疑难核名、加急核名等;
4、资金业务:显账、增资验资、垠行冲量等;
5、财务税务业务:记账报税、税务登记、企业年报等;
6、异常解除业务:注册地址异常、企业年报异常、税务异常解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