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转股业务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转股业务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答:对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转股业务,有以下的说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六条规定,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 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 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第九条规定,以现金清偿偾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 间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偾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 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人当期损益。

第十一条规定,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两家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债务人债转股实现日的会计处理:

借: 应付债券、应付账款等负债科目(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

贷: 股本(债务人为股份制企业时)

实收资本(债务人为非股份制企业时)

资本公积(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或股本之间的差额)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抵债额与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债权人债转股实现日的会计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入账)

坏账准备(债权人对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大于已提减值准备时的差额)

贷:应收账款等债权(账面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当重组损失额小于已提减值准备时的差额)

看完了会计实务大全网的上述文章,对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转股业务的账务处理您是否能够解决了呢?如果您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询问我们的会计老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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