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崇尚“无讼”,认为走上法庭并非解决问题的首选,但现实生活中各种矛盾随处可见,有些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轻易解决,有些比较复杂则要诉讼解决。很多朋友对民事诉讼的一个顾虑就是:法院收取诉讼费的标准是多少,特别是一些本身案件标的额比较小的案子,当事人更加担心诉讼费的效费比。
诉讼费即当事人到法院申请立案时,法院收取的相关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诉讼中的鉴定评估等费用,基本标准一致。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由反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反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 —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 —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 —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 —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 — 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 —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 — 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 —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 —41800元。
二、执行费(申请人不预交)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
2、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 —100元;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 — 2400元;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 — 27400元;
6、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0.1% — 67400元。
三、民事诉讼费用计算:保全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1%;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四、其他收费
1、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2、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4、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10元;
5、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无争议金额的,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6、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7、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8、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9、申请支付令: 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10、申请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
1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每件交纳400元;
1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