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处理

  1、“固定资产”账户“固定资产”账户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借方:登记企业增加的固定资产原价贷方:登记企业减少的固定资产原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2、“累计折旧”账户(特殊资产账户)“累计折旧”账户属于“固定资产”账户的备抵账户,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贷方:登记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增加额)借方:登记减少的固定资产转出的累计已提折旧(减少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3、企业购入的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可直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4、自建的固定资产(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自建的固定资产的处理是类似的),成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相关税费。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哪些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年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

  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

  4.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用一递减分数来表示,将逐期年数相加作为递减分数的分母,将逐期年数倒转顺序分别作为各年递减分数的分子。

  【举例】比如5年,折旧率分别为5/(1+2+3+4+5),4/(1+2+3+4+5),3/(1+2+3+4+5),2/(1+2+3+4+5),1/(1+2+3+4+5)。

  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处理。可折旧固定资产并不是所有固定资产都计提折旧,可折旧固定资产应具备条件是:使用年限有限而且可以合理估计,也就是说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被逐渐损耗直到没有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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