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还需要坐牢吗(关于缓刑的意思)

缓刑需要知道的七个方面

缓刑是刑罚的暂缓执行,被判处缓刑的人,是不用去看守所、监狱服刑的,从这点来说,缓刑也可以说是不用坐牢。

但被宣判缓刑也不意味着肯定不用坐牢,因为这里面还有一个考验期,考验合格、期满后,原来的刑罚才不用执行、也不用去服刑;如果考验不合格、被撤销缓刑,则需要去看守所、监狱服刑。

一、缓刑什么时候宣判?

法院审理终结后,在宣读判决书时会宣告被告人的刑期以及是否适用缓刑,如被告人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两年执行。

二、缓刑考验期是什么?

宣告的缓刑期多长,也即考验期多长。一般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三、什么人适用缓刑?什么人不能适用缓刑?

可以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应满足《刑法》第72条规定: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包含本数)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满足上述条件的,且年龄不满18周岁、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判处三年以上(不包含本数)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因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再犯可能性均较高,也不适用缓刑。

四、缓刑由谁来执行?在哪里执行?

缓刑的具体执行依据《社区矫正法》执行,在法院宣告缓刑的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犯罪分子应当在10日内主动向经常居住地所在的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由矫正小组对缓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社区矫正机构在接受缓刑人员时,也会依法核对法律文书、核实身份、办理接收登记、建立档案,同时宣告缓刑对象的犯罪事实、缓刑期限、缓刑应当遵守的规定。

五、缓刑人员要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

缓刑人员的日常生活和正常人的生活相差不大,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如果缓刑人员违反法院禁止令、未经批准离开居住的市县、拒不按规定报告自己活动被警告的、受到治安处罚的,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电子定位装置进行监督管理。

六、撤销缓刑有哪几种情形?缓刑撤销的后果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77条,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

(1)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达到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撤销缓刑后,犯罪分子则需要到看守所、监狱服刑,刑期为法院宣判的原刑期,且缓刑考验期不能在原刑期中扣减。

七、缓刑考验期满后还要服刑吗?

缓刑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违反缓刑的规定,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进行宣告。

简单来说就是,缓刑人员不用去看守所、监狱坐牢。但该刑罚会给缓刑人员留下永久难以摸出的违法犯罪记录,不仅不能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有时还要主动报告自己的犯罪前科,并且会影响到子女的就业、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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