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无票收入又开发票的怎么处理
申报的时候开票冲无票收入一正一负以你当月销售-负数无票收入后的金额来申报。
无票收入 就是不开发票的收入,通常是付款人不需要发票。对于这种收入应与开票收入一样,正常核算并纳税,做账依据有收款单及你的履约证明等。
账务处理方法:
1、按每一笔业务入账,无票收入入账直接按货款金额除以1.17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再乘0.17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以一般纳税人为例)。
2、无票收入的报税在税控系统中有专门的录入窗口,这样做是正规做法;
无票收入入账前,应确认清楚,对方是否在今后会要发票,确认需要发票的话可以留到开票后再做收入,避免进行调整。当然,确实有已经入账的不需开票收入后来需要开票时,可以先冲销入账时的记账凭证,再开票重做收入,成本不用处理。但是,税控系统内要做适当调整,冲减无票收入,增加开票收入。
未开票收入增值税申报有新规!不能这样申报了!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原理,只要发生应税行为,如果纳税人已经收款或已经取得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即使未开具发票也已经发生纳税义务,因此会产生未开票收入。
但日后如果再就此项交易开具发票,因为同一项交易不应两次纳税,所以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时,应当从本期全部开票销售额中减去已经申报的未开票收入。
例如,A企业某月申报未开票收入100万元,次月对此项收入开具发票,办理次月增值税申报时就需要从全部销售额中减去已申报过的100万元。增值税纳税申报的重要比对原理,是当期开具发票的销售额不应小于当期纳税申报的全部销售额,因此有可能会发生比对异常。例如,A企业当期共开具发票500万元,但减去已按照未开票收入申报的100万元后只申报400万销售额,就会产生异常比对信息,从而无法在网上直接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执行。该文件执行前,纳税人可以通过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一栏填列负数解决比对异常问题。如上列中的A企业在申报次月增值税时在“未开票收入”栏填写-100万元,开票收入的相应栏次仍按实际开票销售额填写,就可以解决同一项交易重复纳税的问题。
申报无票收入又开发票的怎么处理?做无票收入时必须确认对方后来不再开票。不然你按无票收入确认了对方又提出开票这就很难办了。建议你到分管税务局去和主管税务人员或专管员沟通看他们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