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的税款能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三种方式,其中申报期后,由于纳税人自查、主管税务机关评估等发现以前年度申报有误而更改申报为“补充申报”。因此,自查补税,补交企业所得税应采取补充申报方式回到所属年度填报。
所得税可以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再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企业所得税预缴时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预缴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其中表间关系: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即公式: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是按年度汇缴、季度预缴计算。网上报税系统中,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以累计数为计税依据。累计利润总额为正数时,乘以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为零或负数时,企业所得税季报应零申报。
企业清算时,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另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补交的税款能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做了以上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本文将重点对这种方式下的所得税会计处理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