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承租人(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乙方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坐落于 面积约为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二、租赁期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租赁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为 元/月,采取即付即用的原则,按 月缴纳。下一次租金需提前 天内交纳。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押金 元,押金在租赁结束后如数退还。
自承租之日起,乙方所用水、电、物业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采暖费按刚察县现行供暖标准由乙方根据承租时间进行分担。
甲方如出售该房屋,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并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及押金。乙方如不再承租该房屋,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及押金。
四、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五、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字) :
乙 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