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形成权?
形成权是指只需权利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导致某一既定的法律关系变动的权利。一般而言,民法遵循契约原则,即需要双方同意了才发生效力,比如合同的成立生效需要双方的同意。而形成权则不一样,不需要双方都同意,只要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产生法律效力。正因只需单方意思表示就可发生效力,实质是跟民法的契约的原则相背离,所以法律对此作出了原则规定,即只有相对人的先前的意思表示(约定解除权)或者法律明文规定所产生的形成权才具有正当性。
下面来看两个案例,加深对形成权的理解。
案例一:甲准备给女友乙过生日,特向丙店订一个生日蛋糕,并约定2019年11月7日18:00送到乙的宿舍楼下,否则甲有权解除合同。到了乙生日当日,由于各种原因,丙并未能按时将蛋糕送到乙的宿舍楼下,甲随即通知丙解除合同。该案中,甲之所以有权利解除合同,来源于双方事先的约定。
案例二:甲要参加2019年6月15日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跟乙约定6月15日早上7点前将耳机送到学校门口。考试当天,乙未能按时将耳机送到甲手中,6月15日下午,甲通知丙解除合同。甲乙事先虽然未作出合同不能实现时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的约定,甲之所以有权解除合同,来源于《合同法》第94条第5款的规定,即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权)。
二、常见的形成权种类
三、形成权的行使
(1)不需要公权力即可实现的形成权
依据权利人的意思为之,于相对人了解时,或达到相对人时生效。
比如,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只要符合约定的情形,一方行使权利即可完成;
对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使的形成权,只要意思到达对方即可生效。
比如:如果承租人逾期1个月还不支付房租,则解除合同。
(2)需要通过公权力方可实现的形成权
一般须通过起诉等方式才实现的形成权。比如撤销婚姻,必须通过起诉方式;撤销股东会所作的决议,必须通过起诉方式。如撤销婚姻、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