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增值税调多了怎么办
本年度汇算清缴,可以先扣除以前年度多交增值税后,如还有剩余可以退税或留抵下期继续抵扣。
具体处理:
不管何种原因造成的,实际缴纳时都做:
借:应缴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做未交增值税转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缴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如果预缴税款业务: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做转出未交增值税时,扣除已交税款则已。
如果是误操作造成的:
数额大,与税管员协商,申请退税。数额小,在次月抵减税款。
次月做转出未交增值税时,减去多缴的税款就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缴增值税
以前年度的发票还能入账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可见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应该遵循及时性原则,发生的业务要及时入账,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都会遇到没有及时取得发票或者相关凭证,导致未能及时入账。例如2008年度发生的费用,因为未能取得发票迟迟未入账,直到2009年度才取得该项费用的相关发票,此时企业应该将该项业务作为会计差错来调整以前年度相关科目。
在税法上对跨年度未入账的费用也是有规定的。
财税字[1996]79号文件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
继而在国税发[1997]191号文件对财税字[1996]79号文件做了进一步说明,财税字[1996]79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9号)规定的“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是指年度终了,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后,发现的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项目。
可见即便在会计处理上,允许跨年度发票入账,但是该项费用是不允许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的,所以纳税人应该及时入账,这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必要途径。
以前年度增值税调多了怎么办?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