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账务处理怎么做

代扣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账务处理怎么做

  (1)如扣缴义务人用于奖励办税人员的,取得收入可挂往来账科目,不作为收入处理;办税员(财务人员)取得代扣缴义务手续费的奖励收入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2)如扣缴义务人不用作奖励办税员(财务人员)个人的而纳入企业作为其他用途的,则应作正常生产经营以外取得的收入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2%手续费及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均不属于不征收收入、免税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规定的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从所得中扣除应纳税款并缴入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表。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简单地说就是,个人工资达到一定标准,就应该交个人所得税,这是法定的,当你的工资应该交税的时候,法律规定是由给你发工资的单位负责从你工资中扣除税金(代扣),并交给税务局(代缴),这就是代扣代缴的过程。

  会计实务

  扣缴义务人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代扣代缴的范围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劳务报酬所得。

  (4)稿酬所得。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注意:

  (1)扣缴义务人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领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据以向纳税人扣税。非正式扣税凭证,纳税人可以拒收。

  (2)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代扣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账务处理怎么做?其实这类手续费返还的账务大多是挂在财务费用等科目里,会计分录也比较简单,如果有一定会计基础的话,多看两回再自己实际做账一下,往往就能更加清晰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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