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税罪的主体是什么(抗税罪和妨害公务罪法条竞合)

抗税罪是负有纳税义务的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公开抵制、对抗的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

那么,2021抗税罪最新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规定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八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二)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三)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四)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抗税罪量刑标准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的理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实施抗税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聚众抗税的首要分子;

(二)抗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多次抗税的;

(四)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

(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