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解除又逮捕怎么办(批捕和取保候审的关系讲解)

强*未遂在取保候审之后又被批捕就意味着司法机关经过调查之后认为该强*犯有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也有可能意味着强*犯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因为强*未遂也不代表这就是无罪的,有可能是在他人的制止下才没有达到强*的目的。

一、犯强*未遂取保后又被批捕意味着什么?

1、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2、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二、强*罪和强*未遂怎么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论,从重处罚。强*妇女、***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妇女、***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妇女、***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哪些规定?

《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取保候审之后重新被批捕的这种情况也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当初同意取保候审也是因为完全符合规定,但犯罪嫌疑人不但没有珍惜这种相对缓和的处理方法,反而在取保候审期间继续犯上作乱的话,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这是可以预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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