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管辖权异议裁定:
(1)提出。收到起诉状后15天的答辩期内提出。
(2)审理。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日内审理完毕。
(3)上诉期。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人应在10天内提出上诉。
(4)上诉审。二审法院应在立案后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 第5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159条: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