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如何做账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如何做账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明确,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既然税法规定一次性税前扣除,就不要留残值了,否则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还产生差异。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可以不留残值)

值得一提的是,税务汇算清缴时候的一次性扣除,不需要企业在财务账面体现的。只是明年计提的时候,财务账面计提折旧,年终汇算清缴时候再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相关政策来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虽然固定资产税前可以一次性扣,但会计还是要按固定资产进行核实的。

以上是关于“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如何做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你的工作有一定的帮助。如果你还有什么财务问题,可以持续关注我们哟。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