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两轮电动车在出行人群中剧增,两轮电动车因方便、实惠,已经成为很多家庭出行和运输货物的重要交通工具,取代了自行车及摩托车。但有很大一部分驾驶人没有经过正规培训、没有考取驾驶证,因为是超标电动车也无法挂牌,交警部门始终在严厉打击和规范这类车辆和驾驶人。同时,对于交警蜀黍整治电动车、摩托车违法很多驾驶人表示不理解甚至抵触、怨恨,为什么要大力整治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下这起交通事故告诉你原因!“肉包铁”—危险!
一、事故经过:
2021
年12月20日12时21分许,民勤县三雷镇驾驶人马某驾驶“小刀”牌两轮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与大坝路交叉路口处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民勤县大坝镇驾驶人孟某驾驶的甘HBU0**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马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二、
成因分析:
当事人马某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认定
当事人马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电动车、摩托车安全驾驶八原则
1、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前应接受系统的培训,努力提高驾驶技能。
2、行车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个机件灵活、有效。
3、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时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
4、严格控制电动车、摩托车行驶速度,随时注意道路及环境的变化。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确保安全后通过。
5、保持正确的骑乘姿势,避免不必要的疲劳,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6、变换车道或起步时,用后视镜或扭头查看后方情况,无特殊情况应避免突然停车或减速,不要从正在行驶的两排车辆中间穿越或曲线绕行。
7、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和无证驾驶。
8、严禁在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的过程中接打手机(包括免提)。
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车辆经过十字路口时要减慢车速,按交通指示通行,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进入路口前要观察,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悲剧不能一再重演,为了您的家庭幸福和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平安出行,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