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风景园林中心园林绿化监察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涟钢厂区谭家山巷路边的多棵行道树无故被砍、树木不知去向,逐向相关部门报案。市城管执法部门正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案件侦破后违法行为人将受到严厉惩罚。
据市风景园林中心负责人介绍,这次被肆意砍伐的树木包括3棵法梧和2棵香樟,其中最大的法梧直径达80厘米,最小的香樟直径也有30厘米左右。对如此恶劣行为,该中心相关负责人很是感慨:“私自砍伐绿化树木和毁坏绿地的情况时有发生,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巡查,联合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绿化树木是城市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人居环境、优化生态环境、提升城市面貌都具有重要作用。在我国,城市树木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于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行为可以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涉及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娄底新闻网 娄底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建东 通讯员 刘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