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怎么处理?
答:1、将出售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增值税
3、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等
4、结转固定资产处置损溢
(1)出售固定资产为净收益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2)出售固定资产为净损失时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出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怎么算?
答: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前购置并未抵扣进项税额,按3%的征收率减按2%计算交纳增值税,如果是2009年1月1日及以后购置的固定资产,则按17%的增值税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财税[2014]5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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