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给员工的工资待遇是否需要股东签写协议?

公司开给员工的工资待遇是否需要股东签写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公司开给员工的工资待遇是需要股东签写协议的。

其具体的模板大概如下:

关于————劳动合同(编号)的补充协议

甲方:xxx公司 乙方:xxx

住址:xxx身份证号:xxx住址:xxx

甲、乙双方于xxx年xxx月xxx日签订劳动合同,现就乙方工资待遇相关事宜,双方根据法律规定,自愿、平等协商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乙方入职甲方公司,任职xxx,乙方工资为月薪制。

二、乙方在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期间内,工资包括以下:

1、底薪1500元;

2、项目提成:xxx(根据你们公司的具体提成内容填写)。

三、乙方转为正式员工后,工资包括以下:

1、底薪3000元;

2、绩效工资:xxx;

3、项目提成:xxx;

4、固定发放200元抵用卷。

四、其他待遇:

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乙方有权购买公司5%(包含5%)以下的股份。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劳动合同具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看完了会计实务大全网给您提供的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这下您应该确定了公司开给员工的工资待遇是需要股东签写协议的。更多关于会计方面的知识,可以继续支持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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