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旧设备如何提取折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设备,确需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你公司的二手机器并不在此规定之内,所以不能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需按资产使用部门的性质归属到各部门费用中;
具体如下:
1、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总经办等后勤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计入到"管理费用-折旧"中;
2、业务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计入到"销售费用-折旧"中;
3、生产部门、仓储部门、采购部门、品检等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计入到"制造费用-折旧"中.
会计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哪些
会计常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主要有平均法和加速折旧法两类,其中,平均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主要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一、年限平均法
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折旧总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产值)÷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 ÷ 12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月折旧率
二、工作量法
1.工作量法是根据固定资产一定会计期间的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经常运用于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及大型设备。
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期固定资产折旧额 = 该期固定资产实际完成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2.举例分析
如:某企业拥有运货汽车一辆,原值150000元,预计行驶里程475000千米,预计净残值率为5%,该运货汽车本月实际行驶里程为2000千米,按工作量法对其计提折旧。
每千米折旧额 = (150000 – 150000 × 5%)÷ 475000 = 0.3(元)
或每千米折旧额 = 150000 × (1 – 5%)÷ 475000 = 0.3(元)
本月折旧额 = 2000 × 0.3 = 600元
三、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亦称年限合计法,是指以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差额为基数,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年折旧率)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折旧方法。
四、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产值的情况下,以直线法折旧率的双倍为年折旧率,并根据每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因此,在采用这种方法时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低于其预计净残值。
购入旧设备如何提取折旧??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需按资产使用部门的性质归属到各部门费用中,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总经办等后勤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计入到"管理费用-折旧"中;业务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计入到"销售费用-折旧"中;生产部门、仓储部门、采购部门、品检等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计入到"制造费用-折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