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过路费油费公司是否可以做账?

私车过路费油费公司是否可以做账?

答:私车公用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与车主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协议中约定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则相关的汽车油费攻过路费、修理费开具公司的名称可以报销并在税前扣除。但以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如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对于私车过路费油费公司的做账情况,有以下三种:

1、企业租用个人车辆,与个人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支付合理的租赁费,凭合法有效凭据准予税前扣除。企业为职工报销或支付的汽油费、汽油补贴应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范畴,并按税收规定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车辆保险费等,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2、如果单位与个人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即私车公用,那么加油费作为企业的费用,视部门不同分别记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但其中涉及到员工需要给公司开具租赁发票。

3、如果无租使用,没有租赁合同,那么加油费作为公司福利的形式发放,那么就得代征个税,计入员工工资计提时涉及的成本或是费用科目

车子的油费和过路费的原始凭证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需经财务收支审批人员、依据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及其责任的制度作出审批。同时,对有违反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应当及时补正,如:私车租赁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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