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情形(民事诉讼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即允许民众旁听,允许媒体报道,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人民法院应当在庭前、庭中与庭后对当事人公开。

其中,庭前公开主要体现为我国目前所实行的举证期限与交换证据制度等;

而庭中公开可以通过当事人参与庭审予以保障;

庭后公开则主要体现在裁判文书的制作方面。

我国公开审判强调的是对案件的公开,但是特殊情况例外。

一、法定不公开情形: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以上三类案件不公开审理。

二、经当事人申请不公开情形:

1.离婚诉讼;

2.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以上两类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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