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取保候审期间的限制条件)

对于那些已经触犯了刑法,但是事情情节比较轻微,经检察院综合评判后给予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我相信这已经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最大的好事了。至少很大概率不用去监狱服刑,可以在社会上正常的上班,工作,和家人团聚。

是不是说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就完全自由了呢?其实不是的,我国法律对于这种人有下面的一些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通过上面的要求,我们可以看的出来,还是有很多限制条件的。

首先,在取保候审期间,你是不能出你所在的市,县的。比如你是在武汉工作,居住,你也是在武汉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那么就基本上只能在武汉市活动。比如你是在老家被抓,然后采取措施的,同样的,你也只能在老家县城活动,不能离开这个区域。

有人就有疑问了,确实有事情需要外出,离开这个市,县,怎么办?这里有两个办法,一个是你主动的给公安机关申请,因为一般采取这个措施的执行机关就是公安机关。所以你实在是有需要出去的话,提前给他们做申请,大多数情况都还是会同意的。

另外一个办法就是坐汽车或者自驾去,如果你是坐飞机,坐火车,动车去的话,他们的预警窗口就会弹出你的信息,而你提前没有做申请。那么公安机关就会认为你这是在逃跑,他们是有权利对你进行羁押的。

如果你确实要外出,坐汽车肯定是不方便的,所以还是提前给他们做申请。只要你态度各方面都挺好,基本上问题不大。

其次,你采取了取保候审不代表你万事大吉了,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有需要你配合的时候,你也必须及时到。那就是第二点,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之所以有这个限制,也就是因为你的案件可能有新的线索,有的发展,所以会要求你配合审查。如果发现新的犯罪证据,你同时还可能会被关进去。但是如果你不到案,一直不去的话,那性质就变了,还是前面说的,是可以直接羁押你的。

最后这两条,对于很多人我相信是不会犯的,我刚才也说了。你都有希望采取这个措施,说明你的问题相对来说,还好。不是那么严重,何必再去干扰他人作证和毁灭证据了?除非你还有一些关键证据没有被发掘,可是你想一下,你能破坏的了吗?也太低估了他们的办案能力了吧。如果这样做了,那你的问题就可能更严重了,所以三思而行,不要自耍小聪明。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