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法律规定范围(关于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

写在前面

公益诉讼的本质是促进依法行政,共同维护公益,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自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军地检察机关发挥协作优势,联合执法办案,较好地形成了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整体合力,英烈名誉荣誉、军用设施安全以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等得到有效维护,公益诉讼真正成为涉军维权的法治盾牌。

拓展范围,全方位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

驻辽宁省大连市空军某部附近有一家食品加工企业,生产期间产生浓烈刺激性气味,给部队训练和官兵生活带来极大影响。部队曾多方反映情况,但问题迟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去年5月27日,在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军队人大代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希望能够通过公益诉讼,彻底解决这一难题。

涉军利益无小事。决不能让这些问题牵扯部队精力,影响练兵备战。“对军队代表反映的企业污染影响部队训练和官兵生活问题,最高检高度重视,作为军事领域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立即转交并指导当地检察机关会同军事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说。

收到上级转来的线索,辽宁省检察院、沈阳军事检察院和大连市市、区两级检察院随即进入快节奏、高效率办案程序,第一时间协调军地双方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座谈会,随后成立由军地检察机关牵头,所在区人武部、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空军某部共同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展开调查。通过调取该企业环境评估档案、现场采集证据等方式,取得完整的证据链条,他们对该公司环保设施“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整改。至此,困扰部队多年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彻底根治。

这起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之所以快速得到彻底解决,得益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军委政法委联合《意见》的出台。据介绍,目前法律明确规定的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主要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雄烈士保护等5大领域。实践中,侵害国防和军事利益的行为大多属于“等”外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鉴于此,《意见》要求,加大对破坏军事设施、侵占军用土地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探索办理在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国防资产、军事行动、军队形象声誉、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着力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这一明确要求,拓展了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让诸如空气污染、水源清洁、垃圾围困等这些影响官兵生活的事,纳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范畴,从而实现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的全方位。

军地协作,凝聚合力形成多元驱动格局

英烈保护和红色资源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领域,既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又要加强与相关各方的协同。

今年2月以来,上海军事检察院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重点围绕侵占破坏、置之不管、利用不当、应保未保4种现象,联合开展红色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面上督导、点上走访,上海军事检察院与静安、浦东、青浦等区人民检察院对各自辖区内涉军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实地走访,并与青浦区人民检察院、青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签署《关于建立青浦区红色历史文化遗产检察公益诉讼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与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签署《关于军地检察机关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明确长期协作开展公益诉讼。

通过建立日常联络,开展联席会议、探索一体化办案、实现资源共享和技术支持、定期交流培训等工作机制,在军地检察院联合监督下,上海朱家店抗日之战纪念碑、“反抽丁农民运动”集会遗址已修缮完工;浦东新区祝桥镇、川沙镇政府相继在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中,向上海军事检察院承诺,下一步会持续加强红色文物的保护管理。

上海的做法,是全国的缩影。

今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了14件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合力”二字,是此次发布的14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共同亮点。检察机关在办理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案件中,得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积极配合,文物保护、环保、民政等部门也共同沟通协作,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提升协同共治效能。以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军事检察院督促保护鸡罩山散葬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为例,针对散葬烈士墓管理保护不到位、烈士身份信息资料缺失等问题,军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协作优势,共同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系统修缮散葬烈士墓,全面核查烈士身份信息,维护散葬无名烈士合法权益。

据介绍,2019年至2021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800余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800余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60余件。截至2021年5月,全国共有25个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项决定,其中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明确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文化资源等纳入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范围。

退役军人事务部褒扬纪念司司长李桂广介绍,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下一步,他们将深化全方位协作配合,推动英烈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使其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

国防和军事利益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方面,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是军事和地方检察机关共同的责任。军地协作凝聚共识合力,共同打通涉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痛点,较好形成检察公益诉讼多元驱动的良好格局,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方面实现了“地方唱主角、军地共参与”的良好局面。

举案说法,以典型案例推动行业系统整治

今年上半年,兰州军事检察院针对官兵反映驻地火车站落实军人依法优先力度不够、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先后在嘉峪关、张掖、银川、兰州召开检察听证会,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17份,邀请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反馈驻军单位官兵意见。目前,相关铁路站段已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一些配套机制持续优化完善。官兵感言,如今不管是部队野外驻训时铁路装载运输,还是官兵个人休假办事时乘坐火车,车站的服务保障越来越好,军人出行的效率越来越高。

无独有偶。今年2月,青海省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接到群众和相关部门反映,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等优待措施在省内一些地方尚未完全落实。为此,省检察院组织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开展调查走访、细致排查,按照“以点带面、重点推进、持续落实、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维护现役军人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在退役军人事务、交通运输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密切协作下,截至8月1日,青海已实现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优待政策全省覆盖。

交通网点落实军人依法优先,维护军人权益;辱骂诋毁贬损烈士的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公开赔礼道歉,捍卫英烈尊严……军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为牵引,办理代表性、典型性案件,以个案推动行业系统整治。

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点名网络大V“辣笔小球”,恶意诋毁贬损新时代卫国戍边英雄群体。江苏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并在军事检察机关支持配合下,开展公益诉讼调查。5月31日,“辣笔小球”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被责令在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10月6日,网民罗某平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冰雕连”英烈的违法言论,造成恶劣影响。10月7日,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某平刑事拘留。10月8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罗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违法行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展开调查。日前,罗某平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1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在微博上侮辱董存瑞烈士的被告人许某,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全国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这几起典型公益诉讼案例,雄辩地说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抹黑英雄的行为都将受到人们的鄙弃和法律的严惩,同时又以法治力量带动全社会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

上海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吴广迎告诉记者,当前,危害国防和军事利益的问题复杂多样,公益诉讼案件的军地互涉性强,行业领域特点明显。一年多来,军地检察机关认真研究相关领域、重点环节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及时推荐推送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以个案办理推动行业系统整治,实现公益诉讼效益最大化。通过办理一批典型案件形成震慑效果,回应部队期盼、官兵呼声,切实为强军兴军助推加力。

去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批军地协作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今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了14件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9月30日烈士纪念日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又发布一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此外,安徽省、河南省濮阳市等省市检察机关也公布了英烈保护领域典型案例。这一起起典型案例的解决,充分彰显了“检察蓝”守护“英烈红”的使命担当,不仅给涉事单位和部门,也给社会公众上了一堂堂生动的以案释法课,有力推动了行业系统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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