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名词解释)

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享有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的特征:

1.物权是一种财产权,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

2.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所谓“直接”是指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支配无须他人意思或行为的介入便可实现。

3.物权是支配特定物的权利。

4.物权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效力。物权人得就特定得物为独立支配从而享受其利益,而无须他人积极配合,也当然排除他人干涉,当物权人行使权利遇到不法障碍时,可以凭借物权直接请求排除妨碍。

物权的分类:

1.根据对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分为完全物权和定限物权。完全物权是对标的物永久全面支配的物权。

2.定限物权是仅能在特定范围内支配标的物的物权。定限物权又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内容的定限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支配的他物权。包括 地上权、地役权、典权。

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定限物权,典型的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3.根据物权客体种类的不同,物权分为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和权力无权。

存在于动产之上的物权称之为动产物权,存在于不动产之上的物权称之为不动产物权,存在于权利之上的物权称之为权利物权。将物权区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意义在于两种物权的变动要件和公示方法不同。

4.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将物权划分为主物权与从物权。

主物权是不需从属其他权利,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从物权是指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

5.根据物权产生原因的不同,可以将物权分为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

意定物权是指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和行为而产生的物权。法定物权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的物权。区分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的意义在于二者的成立要件和所适用的法律不同。意定物权能否设立取决于当事人行为的效力以及法定设立要件是否具备,法定物权能否成立取决于法律规定的权利成立要件是否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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