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缴纳税款罪立案标准(关于逃避缴纳税款罪司法解释)

现行法律下,个人的工资月收入超过5000元,年收入超过6万元的,都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作为纳税人,纳税肯定是义务,但是也会存在不愿意纳税,或者想要少纳税的人,如果其逃税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也会涉及犯罪。

根据相关规定,只要有下列的情况之一的,就成立逃税罪:

第一,纳税人用欺骗、隐瞒的方式,虚假申报或者不申报,以此逃避纳税,数额在5万以上并且占应纳税总额10%以上,经税务机关追缴后,依旧不纳税、不缴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

比如,李四本来是要缴纳10万的税款,但是他不想交这么多,就将自己的收入改少,支出改多,然后只缴纳了4万的税款,而且经税务机关追缴后,仍然不缴纳税款、滞纳金,也不接受行政处罚的,李四的行为就属于第一种逃税的情形。

第二,纳税人5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有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税,数额在5万以上并且占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

举个例子,李四在17年和18年分别因为逃税被行政处罚,李四接受了行政处罚,这时,李四逃税的行为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但是如果在19年,李四再次逃税,需要交纳10万的税款,但是李四通过逃税只缴纳了4万,这个时候李四的行为就属于第二种逃税的情形。

第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还是以李四为例,他自己开了一家公司,然后每个月由公司直接在发工资之前,就将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扣掉,由公司统一申报上缴税款,但是李四申报时,少申报了8万,李四这里就属于第三种逃税行为。

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从自己做起,拒绝逃税,拒绝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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