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玉家河镇某村的两位村民相邻而居,双方因农村地界纠纷案诉诸清涧县人民法院,清涧县玉家河镇法庭庭长苏玲承办此案。
3月2日早上,苏玲庭长匆匆用过早餐,立即带领人民调解员王进兰,驱车赶往30公里外的玉家河镇某村现场勘查,到达现场后,他们立即展开调查工作,苏玲庭长将原、被告及村委会干部召集到一起,查阅了村委会土地档案资料、询问了村干部关于争议土地的历史归属权,最终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原被告双方都对此方案表示接受,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按印,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
农村居民土地纠纷虽然是小事,可是如果不及时解决矛盾,有可能会演变成大的冲突,清涧县人民法院及时化解这起纠纷,促进了邻里和谐共处,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