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当事人被“强制戒*”了,关于强制戒*大家还不是很了解,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
案情这样:前年,当事人非法持有*品案发了,被公安机关羁押了。当事人的家属找到我们办理该案,我们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变更羁押措施,拘留变为了监视居住。
2021年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移送检察院起诉,检察院在2022年元月29日继续给当事人办理了监视居住。
元月30日,当事人按照规定要求,到派出所体检,体检当天,派出所通知要对当事人强制戒*,不准当事人离开了,2022年除夕当天,把当事人送到了拘留所强制戒*。
当事人被关后,家属紧急与我们律师联系,看看如何解决。
这个案子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1、什么是强制戒*?法律依据是什么?主管机关有哪些?
2、强制戒*的性质属于刑事措施还是行政措施?
3、强制戒*适用的条件有哪些?戒*期限如何规定的?
4、强制戒*行政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区别?
先来说说第一个问题,什么是强制戒*?法律依据是什么?主管机关有哪些?
强制戒*,是指对吸食、注射*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瘾。
强制戒*在2008年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强制戒*办法》、2008年的法律依据是《禁*法》、《国务院戒*条例》。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机关做好强制戒*工作。
第二个问题,强制戒*的性质属于刑事措施还是行政措施?
根据《禁*法》第40条 公安机关对吸*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
被决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该条规定,强制戒*,是行政措施–行政行为,是政府对吸*人员满足强制戒*条件后适用的对其人身的强制措施,并非是刑事强制措施。
第三个问题,强制戒*适用的条件有哪些?戒*期限如何规定的?
根据《禁*法》第38条规定,强制戒*适用的条件有六个方面情形:吸*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的;(二)在社区戒*期间吸食、注射*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强制隔离戒*后再次吸食、注射*品的。(五)对于吸*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难以戒除*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的决定。(六)吸*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场所戒*。
根据《禁*法》规定,强制戒*的期限为2年,可以延长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四个问题,强制戒*行政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区别?
根据《禁*法》第46条规定: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人员。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
按照该条的规定,戒*人员的亲属,所在单位是可以探视戒*人员的,戒*人员经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或直系亲属的。
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是没有以上权利的。
从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上来看,强制戒*的期限确实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三倍多,与有些刑期来看,强制戒*的行政措施,已经远远超过刑期的很多倍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强制戒*是一种变相的刑事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