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接触的比较多的就是一些行政法律规定,一般由行政机关来颁布和执行,并管理社会各项事务,由此可见行政机关是非常重要的,那么行政机关有哪几级?内容如下
01行政机关有哪几级
(1)中央行政机关有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工商、环保总局等)等组成。
(2)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如民政局,劳保局,卫生局,审计局等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和特设机构(如工商,质量监督,环保,药监局等)、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包括区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国家机构包括: 政府(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法);立法机关(人大);军事机关(军队)。
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最高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国家主席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行使职权,具有颁布法律权、发布命令权、任免权、荣誉授予权、外事权等。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国家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我国最高的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02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哪些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03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是什么
(1)即时生效,即时生效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效力,对相对方立即生效。其适用范围相对较窄,适用条件相对较严格。它一般适用于紧急情况下所作出的需要立即实施的行为。
(2)受领生效,这是指行政行为须为相对方受领,才开始生效。所谓受领是指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告知相对方,并为相对方所接受。受领生效,一般适用于特定人为行为对象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对象明确、具体,一般是采用送达的方式。
(3)告知生效,这是指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的内容采取公告或宣告等有效形式,使相对方知悉、明了行政行为的内容,该行政行为对相对方才能开始生效。如果在公告中附以生效时间的,属于附条件生效。有效的告知形式主要有公告、布告、通告、无线广播、 电视播放等。告知生效所适用的对象是难以具体确定的相对方。
(4)附条件生效,这是指行政行为的生效附有一定的期限或其他条件,在所附期限来到或条件消除时,行政行为才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