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是否要得回来呢?

坏账是否要得回来呢?

答:首先,坏账是可以要的回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坏账损失的核算有两种方法: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

一、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直接从应收账款中转销,列作当期管理费用的方法。

1、确认坏账时: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贷:应收账款–××公司

二、备抵法

备抵法就是指企业按期估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并列入当期费用,形成企业的坏账准备,待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再冲销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的处理方法。

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有三种: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通常使用的是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

备抵法的账务处理

1、期末按一定标准计提坏账准备: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计提数)

2、确认无法收回的坏账:

借:坏账准备(确认数)

贷:应收账款–××公司

3、期末,若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实际冲减数时:

借:坏账准备

贷:管理费用

4、期末,提取的坏账准备小于实际冲减数,需补提坏账准备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5、坏账损失又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公司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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