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侵占、限制、剥夺他人的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也不得干涉他人正常行使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但是,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要受到法律、公序良俗的约束,不得滥用民事权利。
分类:
1.根据权利的内容和性质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人身权、财产权和综合性权利。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财产权,包括物权和债权;
综合性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不同,可分为支配权、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
支配权包括人身权、知识产权、物权;
形成权包括撤销权、抵消权、追认权、解除权、否认权、选择权、继承权、受遗赠权;
请求权包括物上请求权(物权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
抗辩权包括暂时性抗辩权和永久性抗辩权。
其他分类不一一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