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诉期限一般多长时间(最高院申诉期限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一些触犯法律规定的人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对此很多人都有着相应的了解。但很多人不了解的是,刑事案件超过多少年不追究呢?

网友询问:

犯罪案件的有限期限是多少,多久之后无法进行起诉?

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张颖博律师解答:

1、刑事案件的起诉期限具体如下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刑事案件作为公诉案件有一定的诉讼时效规定。超过这个诉讼时效则法律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的最高刑决定,不满五年的经过五年;不满十年的经过十年;不满十五年的经过十五年;其它的,经过二十年。根据这个分析,你的朋友杀死了人,那么最高刑是死刑,所以应该经过二十年。

从行为发生时开始计算,也就是从杀人时开始计算。但是这个应该保证检察院没有立案,没有人告诉等等。

有个例外就是检察院认为必须追究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期追究。

张颖博律师普法:

《刑法》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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