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传销罪情节严重的标准)

近日新闻报导张庭公司因涉嫌传销被查,并且在网上流出了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随即涉案的当事人也发出声明,公司运营一切正常,事件的具体进展我们还需要等待有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但传销这个词也进入了大家的视野,很多网友可能对于传销也不是很了解,基本都应留在传销属于违法行为最基础的层面,可能很多朋友对于传销是什么都不情况,更不了解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

那我们经常说的传销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传销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什么都是空的,就只是让你拉人头,或者控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让你无法与外界联系,天天学习那些传销培训教材;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以上是百度百科对于传销的定义,简单来说传销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虚假的东西,以发展下线为目的,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一系列的情况,因此传销是组织者所营造出来的一个巨大骗局。

那我们是如何认定传销的呢!首先就是“入会费”近日这个组织需要缴纳费用,或者购买产品,其次就是“发展下线”其主要的业务就是通过不断的拉人头进入到组织内部缴纳会费或者购买产品来不断的扩大规模,最后就是你所赚的钱不是通过产品而是通过你所发展的人头来计算报酬,以上就是传销的基本形式。

那么对于传销的处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传销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将会受到刑法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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