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城建税会计分录怎么写?

应交城建税会计分录怎么写?

先计提: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简称“三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一是具有附加税性质,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三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类似于其他税种的特定、独立的征税对象;二是具有特定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根据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各行政区域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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