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记账凭证没有分收付转顺序的吗?
答:通用记账凭证是有按照分收付转顺序的。
应按业务时间进行连续编号。如一笔经济业务要填制两张以 上记帐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1、如果凭证数量较少,可以不分种类,按日期顺序编号,月初从1号开始,月末为最大编号。
2、如果采用的是收付转三类记账凭证,即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每一类按自己的顺序连续编号,如(转1号、收1号、付1号,月末最后一张凭证为最大编号。)。
3、采用多种凭证,货币资金收付业务比较繁多的:按现金 收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银行存款收款凭证、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五类分别编号。每月从第1号凭证开始,例如,现收1号、现付1号、银收1号、银付1号、转1号等等。
【注】如果一个凭证号里边有几张记账凭证,可以采用分数编号:如第5号凭证里有两张记账凭证:用 (5 1/2)和(5 2/2)来表示。
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 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帐凭证的,也必须具备记帐凭证应有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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