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分类和等级划分依据(关于安全事故分类上报级别)

根据GB/T13861一200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为分4个大类:

人的因素(例如:体力负荷超限;健康zhi状况异常;从事禁忌作业)。

物的因素(例如: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耐腐蚀性差;防护装置、设施缺陷)。

环境因素(例如:机械性噪声;机械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超高频辐射)。

管理因素(例如:其他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职业安全卫生投入不足;职业健康管理不完善)。

伤害程度分类

根据<企业职工事故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规定,按伤害程度分类为:

(一)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至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二)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工作日;

(三)死亡:指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工作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寿命计算出来的。

事故损失分类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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